“霍振林,你为她做的再多又能如何!你舍不得让她知道真相又怎样?还不是我勾勾手指她就甘愿为我付出一切!!!温阮宁就是我的舔狗,你算个什么东西!哦,对,你在她眼里,永远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!哈哈哈哈!!!”...
“霍振林!有本事你就杀了我!”
宋煜宸疼的满地打滚,大抵是剧痛之下的刺激,他红了眼猖狂的笑着:
“霍振林,你为她做的再多又能如何!你舍不得让她知道真相又怎样?还不是我勾勾手指她就甘愿为我付出一切!!!温阮宁就是我的舔狗,你算个什么东西!哦,对,你在她眼里,永远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!哈哈哈哈!!!”
一句话,戳痛男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。
霍振林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,凤眸冰冷,执拗的开口:“就算是恨,她的心里也总归有我。”
温阮宁眼角酸胀,霍振林这个傻子…傻子!!!
不想再同两人废话,霍振林冷漠的看向地上的男人:“你这样的东西,就该喂狗。”
说话间,院落中传来凶狠的犬吠声,饿红了眼的藏獒受到血腥味的刺激,已然开始扑门。
温阮宁心中一紧,不愿他手上沾染人命。
可她不知道,亲眼看到她死的那刻,他就再没想过独活。
“不……”
宋煜宸瞳孔紧缩,开口想要求饶。
可是来不及了,饿的眼冒绿光的藏獒,闻到血腥味,疯了一样朝他扑去……
三个月后,曾经盘踞一方的宋家,灰飞烟灭。
这天,风和日丽,阳光正好。
霍振林对着镜子认真整理自己的衬衫和西装。
西服被他熨烫的没有半分褶皱,他选了她唯一送过他的一件礼物——一条蓝色条纹领带。
男人神情间少了些阴翳,宛若即将赴约的少年,开车去往那座为她所建的玫瑰庄园。
庄园内,大片嫣红绚烂的玫瑰花海,美不胜收,而花海簇拥的正中间处有一处小土坡,土坡上插着块刻了字的木牌——爱妻温阮宁之墓。
温阮宁知道,上面的字迹是他用匕首一笔一划刻出来的。
墨绿色的藤蔓纠缠着木牌,在上面开出几朵娇艳欲滴的玫瑰,古朴又美丽。
霍振林在木牌前坐了许久,像是被人抛弃的孩子。
忽然的电话铃声,打破寂静。
“七少,您之前安排的角膜移植手术,想和您确认一下?”
霍振林沉默许久,缓缓道:“取消吧,她已经不在了。”
闻言,对方松了口气,幸好幸好,否则他若是真把霍七少的眼睛移植到一个女人身上,霍家是不会放过他的!
温阮宁死死咬着唇瓣,没有实感的眼泪几乎要奔涌而出。
霍振林竟然要把眼睛给她,他竟然要把眼睛给她!
为什么他要对她这么好?
为什么要把眼睛给她、为什么明知道她一次次利用和欺骗,他却还是心甘情愿?
为什么明知道宋煜宸拿她当诱饵、他却还是不惜性命去救她!
傻瓜!
霍振林你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!
“陈霄,三月六号是宁宁爸妈的祭日,以后每年,你替我去他们墓前送束花。”
“七少……”
霍振林的手指抚在墓碑的宁字上,眼底多了抹温柔:“把我和她葬在一起。”
温阮宁忽然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,想要伸手拉住他:“不要…霍振林!不要!”
手指同他的手臂交错而过,似有所查,霍振林转头看去,轻声道:“宁宁,是你回来看我了吗?”
温阮宁声嘶力竭,面前的男人却只是微笑。
半晌后,他举起一把黑色的手枪,对准自己的头部,温声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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